新华网北京5月14日电(记者余晓洁、郭丽琨)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4日发表的《2012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》白皮书指出,国家保护被羁押人权利,到2012年底,全国89.1%的看守所建立了被羁押人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机制;66.1%的看守所建立了被羁押人心理咨询室;70.5%的看守所实现留所服刑罪犯互联网双向视频会见。
白皮书说,中国司法领域人权保障取得新进展。人民检察院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。2012年,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55582件次,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6196件,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1799件次。
白皮书指出,中国严格控制并慎用死刑。2011年2月,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(八),取消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,死刑罪名削减幅度近五分之一。修正案还对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犯罪适用死刑作了限制性规定。
此外,白皮书指出,中国律师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不断完善。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明确了律师在整个诉讼过程中的辩护人地位,明确要求在侦查、起诉、审判阶段,有律师的,都要听取律师意见并附卷。扩大了法律援助在刑事诉讼中的适用范围,将审判阶段提供法律援助修改为在侦查、起诉、审判阶段均提供法律援助。
根据白皮书,2012年,全国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00万余件,提供法律咨询568万人次,分别比2009年增长了56.4%和17.1%。
(原标题:白皮书:国家保护被羁押人权利 66.1%的看守所建立了心理咨询室)